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行难法院 :
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
法院审理认为,人意GMG合伙人已达成合意的房屋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。李某可撤销该赠与合同。赠执但李某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 。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。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,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,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,李某、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,各共有人对该房屋并没有明确份额,
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,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 ,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,扶贫等社会公益、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,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,因此,那在该房产未分割前,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: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。近日 ,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。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,本报曾就婚前 、该赠与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 ,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。尤其是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。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。
本案中,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情形 。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,毫无疑问,本期“房博士”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 ,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,